原标题:顺博合金: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更新半年报)
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Shunbo Aluminum Co.,Ltd (重庆市合川区草街拓展园区)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公司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章节,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风险因素
(一)募投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面向市场对外销售的募投产品为铝板带,设计产能为 50万吨,产能规模较大,预计募投项目投产后第 3年产能利用率达到 80%并稳定下来,其后年度的产能利用率均保持 80%不变,即铝板带的产销量为 40万吨。铝板带的市场需求和市场容量在不断增长,但是,铝板带属于成熟产品,总体上产能是大于产量的,报告期内,铝板带行业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77%、79%、73%。因此,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有市场增量的因素,但是,也离不开存量市场的竞争。目前,公司的铝板带产量较小,2022年奥博铝材的铝板带产量仅有 2.53万吨,市场占有率为 0.12%,而募投项目在稳产年的产量预计为 40万吨,为公司 2022年铝板带产量的 15.81倍。2022年,铝板带行业的产量为 1,380万吨,报告期内,铝板带行业产量的年均增长率为 6.80%。假设募投项目从 2023年末起开始建设,按照铝板带行业产量 6.80%的年增长率计算,募投项目投产后第三年(稳产年)的铝板带行业产量为 2,047.89万吨,届时奥博铝材与募投项目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0.12%和 1.95%,公司铝板带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合计为 2.08%。由于本次募投项目的设计产能规模较大,因此募投项目存在产能消化的风险。
(二)募投项目无法达到预计效益的风险
募投项目预计投产后前三年的净利润分别为 3,155.71万元、20,207.21万元、38,388.42万元,其后年度净利润将保持 38,388.42万元稳定不变。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诸如市场需求不足、行业竞争加剧,募投项目可能无法实现预计的产能利用率,或者铝价发生大幅下跌,短期内导致产品毛利润大幅减少,则均有可能影响募投项目的预计效益。因而募投项目在各年度是否都能实现预计效益具有不确定性,募投项目存在无法达到预计效益的风险。
(三)受下游行业景气度波动影响的风险
2005年至 2022年,全国再生铝总产量由 194万吨增长到 865万吨,除 2008年负增长 5.45%外,其余年度均保持正增长,年复合增长率为 9.19%。2020年全球再生铝产量达到 3,471万吨,占原铝和再生铝总产量的 33%。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数据,2022年国内再生铝产量达到 865万吨,相当于原铝和再生铝总产量的 17.70%,相对全球占比,国内再生铝行业仍有较大成长空间。但是,再生铝行业的发展是有周期波动的。
在制造业的产业链中,再生铝行业属于上游的原材料行业,其生产的各种牌号的再生铝合金被广泛应用于汽车、摩托车和电动车、机械制造、5G通信、家用电器以及建筑五金等行业,而上述再生铝行业所属下游行业景气度易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影响,从而使再生铝行业也随下游行业景气度变化而出现周期性波动。
(四)铝价波动的风险
再生铝行业的产品为各种牌号的铝合金,主要原材料为各种类型的废铝料以及纯铝。以公司为例,报告期内废铝及纯铝的材料成本在铝合金产品销售成本中的比例在 87%-89%之间。铝合金产品与废铝料、纯铝的价格变动不一定完全同步,但基本的变动趋势是一致的。
铝价波动的风险主要表现为铝价持续下跌的风险。由于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生产完成并实现销售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周期,因此,如果铝价出现持续大幅下跌,就会使公司产品的原材料成本的变动滞后于产品市场价格的下跌速度,从而减少单位产品的毛利润。而且,原材料与产成品都会有一定的库存量,由于库存因素,进一步放大了铝价下跌对单位产品毛利润的影响。
同理,铝价上涨有助于提高公司产品的单位毛利润。但是,铝价过高的涨幅可能会导致铝价下调,回归均值水平,相应地造成单位产品毛利润从高至低的变动,由此导致公司的业绩波动。因此,铝价波动是公司业绩稳定性的风险因素。
2022年,再生铝行业出现业绩大幅下滑,公司净利润较上年也发生较大幅度的下降,其中一个主要影响因素在于铝价出现持续大幅下跌。2022年,不含税铝价最大跌幅达到近 5,700元/吨,为最近十年内铝价最深跌幅。2022年铝价下跌属于铝价周期的正常调整,在 2021年 10月、2022年 3月,铝价均触及了近十年内的峰值,2022年铝价下跌属于价格快速的均值回归现象。
2022年 1-4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2,661.58万元、8,549.20万元、2,983.90万元、-4,218.82万元,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9,710.90万元、5,238.42万元、1,177.20万元、-8,738.74万元,2022年第 1季度仍然延续了 2021年较强的利润水平,并达到了公司历史上最高的单季盈利水平,从第 3季度起利润水平明显转弱,并在第 4季度跌入公司历史上的业绩低谷。目前,虽然公司业绩在短期内难以恢复到 2022年第 1季度或上半年的盈利水平,但是,截至目前,公司经营已经走出 2022年第 4季度的业绩低谷,公司业绩有望实现环比改善。
过去两年,铝价的大幅波动造成公司业绩的较大波动,2022年第 4季度业绩跌入低谷,公司业绩在未来逐步爬升、恢复的过程中,还将面对铝价波动、下游需求波动、市场竞争等潜在风险,业绩增长同比转正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五)市场竞争的风险
公司为再生铝行业内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之一。2020-2022年,公司再生铝合金的产量分别为 36.97万吨、55.31万吨和 57.59万吨,市场份额分别为 5.00%、6.91%和 6.66%,稳居再生铝行业前列,这也表明国内再生铝行业市场集中度较低,同时也说明再生铝行业竞争比较激烈。
公司作为再生铝行业的领先企业之一,公司在生产规模、生产装备、技术工艺、产品质量、产品种类、销售网络、管理水平上具有全方位的竞争力。但是,再生铝行业尚处于竞争较为充分的发展阶段,如果公司不能继续保持、发展已有的竞争优势,那么将对公司未来业绩的持续增长和行业地位造成不利影响。
(六)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或原材料生产消耗控制不当的风险
公司产品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成本构成,如果公司在原材料采购成本或原材料生产消耗方面控制不当,将导致公司盈利能力出现下降的风险。
(七)募投项目资金缺口较大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以及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1 | 年产 63万吨低碳环保型铝合金扁锭项目 | 78,234.00 | 20,000.00 |
2 | 年产 50万吨绿色循环高性能铝板带项目 | 289,244.00 | 100,0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30,000.00 |
合计 | 397,478.00 | 150,000.00 |
(八)募投项目土地无法取得或延迟取得的风险
在募投项目中,铝合金扁锭项目用地为 175亩,铝板带项目用地为 567亩,合计 742亩,地方政府拟对募投项目分批挂牌、出让的土地合计 780.18亩。截至本次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募投项目大部分用地尚未取得,根据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说明文件,部分土地尚未完成收储。因此,募投项目土地最终能否全部取得具有不确定性,募投项目土地能否按照计划时间取得也具有不确定性,由此可能影响募投项目的完工进度,造成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九)募投项目建成后折旧摊销的费用大幅增长的风险
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的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的原值将增加 308,983万元,较公司 2022年末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账面原值增加了 205.65%。相应地,募投项目建成后,年度的固定资产折旧及土地使用权摊销将增加 16,869.08万元,较 2022年公司的折旧摊销增加 117.96%。2022年,公司折旧摊销的费用在营业收入中占比 0.70%,募投项目折旧摊销的费用在营业收入中占比达到 1.70%。由于募投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公司存在折旧摊销费用大幅增长的风险。
(十)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6.76%、5.12%、2.22%和1.21%,呈采购、铝价持续大幅下跌导致产品销售价格与废铝采购价格出现错配以及 2022年初高价位存货等多因素的影响。虽然随着铝价大幅下跌等影响毛利率不利因素的逐步减弱乃至消除,以及未来公司产能的逐步稳定,长期来看,公司的毛利率将趋于稳定,不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但是短期来看,随着安徽顺博产能的逐步释放,个体供应商采购规模占公司采购总额比例的增加,公司毛利率可能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十一)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86,889.24万元,998,475.61万元、1,106,630.82万元和507,139.04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18,261.99万元、24,270.47万元、7,387.77万元和1,094.94万元,公司收入总体呈增长趋势,而净利润呈现波动趋势,主要受产品毛利率下降的影响。由于未来短期内毛利率变动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受下游行业景气度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业绩增长同比转正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未来营业收入和业绩仍存在波动的风险。
(十二)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715.21万元、-96,866.66万元、34,439.20万元和21,978.93万元,存在波动,其变动情况与收入、利润变动不匹配,主要系基于公司采购端和销售端的付款和信用政策的差异,公司营业收入增速的变动导致经营性应收项目和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变动额存在差异所致。如果未来公司营业收入增速大幅波动,在采购付款政策和信用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可能出现大幅波动的风险,导致现金流量净额与收入和净流润出现不匹配的情况。
二、最近一年及一期业绩下滑的情况说明
(一)最近一年及一期业绩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06,630.82万元,较上年增长 10.83%,收入实现了小幅上涨。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 19,975.87万元和 7,387.77万元,分别较上年下降了 41.62%和 69.56%。
2022年,再生铝行业的净利润普遍下滑,公司最近一年净利润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在于:①由于公司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生产完成并实现销售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周期,因此,在 2022年铝价持续大幅下跌的情况下,原材料采购成本与产品销售价格出现了错配,降低了产品毛利率;②2022年,存货周转率较上年有所降低,进而放大了铝价下跌对产品单吨盈利水平和毛利率下降的影响;③2022年初高价位库存因素也对产品毛利率产生了不利影响。
发行人最近一期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1-6月 | |
金额 | 变动幅度 | 金额 | |
营业收入 | 507,139.04 | -9.60% | 560,971.30 |
营业成本 | 498,645.05 | -6.90% | 535,619.42 |
毛利额 | 8,493.99 | -66.50% | 25,351.88 |
毛利率 | 1.67% | -2.84% | 4.52% |
期间费用 | 10,450.05 | -12.65% | 11,963.71 |
销售费用 | 786.79 | -80.11% | 3,956.33 |
管理费用 | 4,636.57 | 34.93% | 3,436.20 |
财务费用 | 5,026.70 | 9.97% | 4,571.17 |
营业利润 | 9,095.88 | -63.49% | 24,913.98 |
利润总额 | 9,071.22 | -63.39% | 24,775.29 |
净利润 | 7,969.00 | -64.29% | 22,318.5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818.63 | -63.14% | 21,210.7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 | 1,094.94 | -92.68% | 14,949.31 |
2023年 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 7,818.63万元和 1,094.94万元,分别较上年下降了63.14%和 92.68%。除上述营业收入下降的原因外,主要是因为:①产品毛利率同比下滑。受铝价变动差异影响,本期铝合金毛利率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2023年1-6月,铝价呈低谷震荡下降的趋势。但是,2022年1-6月,铝价呈现先升毛利润。由于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生产完成并实现销售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周期,因此,如果铝价出现持续上涨,就会使公司产品市场价格的上涨领先于原材料成本的上涨,从而增加单位产品的毛利润。而且,原材料与产成品都会有一定的库存量,由于库存因素,进一步放大了铝价上涨对单位产品毛利润增加的作用。相反,铝价若出现下跌,则会减少产品毛利润,降低毛利率。②去年同期基数高。
2022年 1-6月,公司扣非前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达到历史上的最高半年度盈利水平。
2022年和2023年1-6月,受铝价持续下降以及年初高价位库存因素的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降低了产品单吨盈利水平,从而使得业绩降幅较大。随着经济的逐步复苏、铝价趋于稳定以及公司对采购节奏的控制,上述不利影响正逐步减弱,不会长期持续。考虑到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经济韧性强的特点明显,国家对坚持可持续发展与“双碳目标”的战略部署,以及国家对汽车等产业的大力支持,再生铝行业未来仍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
同时,公司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包括:①密切关注原材料市场动态,加强采购管理,在价格大幅波动时,严格控制采购节奏,保证原材料价格与产品销售价格差的稳定性;②努力提升生产经营效率,加快存货周转,缩短原材料采购入库至产品销售完成的时间,降低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持续下跌期间产品利润减小的风险;③全力对接市场需求,维护现有客户关系的同时,努力拓展新客户,提升公司能给市场份额;④加强成本费用管控,进一步控制成本费用规模。
(二)业绩变化情况在通过审核前是否可以合理预计、是否充分提示风险 2023年一季度,发行人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60.03%,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89.50%,在审核通过前,保荐机构也向深交所报送了更新2023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后的申报文件。2023年 7月 15日,发行人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告归母净利润比上年同期预计下降56.35%-64.29%,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滑91.57% -93.10%,并对业绩下滑的原因进行了说明。
同时,发行人已经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文件中对相关情况涉及的风险因素进行了充分提示,并已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中“重大事项提示”之“一、风险因素”处进行了充分提示。此外,《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在“重大事项提示”之“二、最近一年及一期业绩下滑的情况说明”中,对当时已披露的最近一年及一期业绩下滑的情况,也做了相关说明。
综上所述,发行人业绩变化情况在通过审核前已合理预计,并已充分提示风险。
(三)业绩变动对公司当年及以后年度经营的影响
1、再生铝行业符合产业政策发展方向,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中国自“十一五”规划开始连续 4 个五年规划设定能源强度目标,以能源消耗强度(单位 GDP 能耗)和能源消费总量(能源消费上限)为组合的能源“双控”目标已成为中国能源转型和低碳发展的重要指标。在此背景下,包括原铝产业等高耗能产业在经济效益与政策压力下受到直接冲击。自 2017 年以来,国内原铝总产能天花板已确定在 4,500 万吨/年,新产能需要通过置换原有产能指标来实现增产。在国内原铝产能受限的背景下,随着建筑、电力、消费品、机械等原铝传统需求逐步恢复,光伏及汽车轻量化领域发展的带动的新增需求,再生铝市场需求将快速增长。同时,国家的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将“碳中和、 碳达峰”作为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攻目标。再生铝行业顺应社会发展趋势,将获得蓬勃发展的机会。
再生铝行业是典型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行业,与生产等量的原铝相比,生产1吨再生铝相当于节约3.4吨标准煤,节水14立方米,减少固体废物排放20吨,其对我国铝工业的资源保障、可持续发展及节能环保、推动铝工业按期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的整体目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近年来,我国政府相继出台《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等产业政策,明确提出加快再生铝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提高再生铝有色金属产量, 2025 年再生铝产量要达到 1,150 万吨。
2、发行人不断加强对再生铝行业的布局,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
作为循环经济领域内的一家大型企业,公司秉承“资源有限、再生无限”的经营理念,依托先进的工艺技术和精细化的经营管理,已发展成为西南地区最大、国内领先的再生铝生产企业。公司目前已拥有重庆合川、广东清远、湖北襄阳、安徽马鞍山四大大生产基地,形成了辐射西南地区、华南地区、华东地区及华中区域等再生铝主要消费市场的经营网络。其次,公司在立足自身铸造铝合金业务的基础上,适度切入再生变形铝合金原材料供应市场,为公司在循环经济领域的发展打开新的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此外,公司根据行业关于铝灰列入危险废物相关监管政策的变化情况,积极探索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的市场和技术情况,以期在立足于解决自身生产经营所产生的铝灰的基础上,采用更加市场化的危险废物处置运营方式,与下游企业建立更加紧密的业务合作关系,并适时在各主要生产基地进行技改和升级。
公司正以自身再生铝业务的稳步发展为依托,努力打造“再生铸造铝合金+再生变形铝合金”双轮驱动、铝灰危废处置协同推进的发展战略,持续推进在再生铝行业关键区域和铝行业关键应用的布局活动,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行业影响力。
综上所述,再生铝行业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行业,在国家“双碳目标”的战略部署下,行业未来市场前景广阔。2023年 1-6月业绩大幅下滑,主要受铝价波动以及去年高基数等因素影响,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业绩变动趋势一致。
公司目前日常经营状况正常,并且正在持续加强对再生铝行业的布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未来随着经济的逐步复苏、铝价趋于稳定,导致发行人本期业绩下滑的不利因素正逐步消除,不会长期存在。因此,本次业绩变动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当年及以后年度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业绩变动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影响
2023年上半年,公司扣非前后的净利润同比大幅下滑,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影响。
1、最近一期业绩下滑的影响因素不会对募投项目的未来效益产生直接影响 2023年上半年,公司净利润同比大幅下滑,直接原因主要在于营业收入与毛利率的下降,业绩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主要系铝价波动周期的系统风险所致。2022年1-6月,铝价在年初两个月连续上涨,并在3月初触及最近十年铝价的峰值,相应地,公司2022年1季度的净利润达到历史上单季最高水平,此后铝价剧烈调整,持续下跌至2022年7月初,其间铝价下跌也创下近十年的最大跌幅(不含税铝价最大跌幅接近5,700元/吨),随后铝价止跌企稳,在低位震荡至 2023年。2023年上半年与2022年同期相比,铝价存在较大落差,系铝价达到十年期峰值后快速大幅调整的价格差异。如上已披露的风险因素所述,铝价波动是影响再生铝行业净利润的重要因素,铝价下跌不但影响产品价格,导致营业收入下降,而且会影响产品的毛利润。因此,2023年上半年,包括公司在内的再生铝行业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是由于在相关期间内,铝价经历了达到中长期峰值后,在短期内快速回归均值的剧烈调整。
本次募投项目除补充流动资金外,系50万吨铝板带建设项目以及配套的原材料项目——63万吨铝合金扁锭建设项目。募投产品的定价模式为铝板带行业通行的“铝锭成本+加工费”的模式,这种定价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弱化铝价波动对产品毛利润的影响,但是,铝价波动对产品毛利润的影响规律仍然存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次募投项目尚未开工建设,建设期预计两年,尽管铝价波动仍是影响募投项目效益的风险因素,但是,导致公司2023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下滑的特定时期内的铝价波动,其风险已基本消化,不会对募投项目的未来效益产生直接影响。而且,上述特定时期内不含税铝价近5,700元/吨的跌幅,系铝价近十年内的最大跌幅,同等幅度的铝价波动未来发生的概率相对较小。
2、募投项目效益预测已考虑了未来铝价波动的影响因素
募投产品铝板带的利润来源于对基础铝材料(废铝、纯铝)的加工行为,但与受托加工业务模式不同的是,公司需要承担原材料波动的收益或损失。铝价上涨有助于增加单位产品的毛利润,铝价下跌则相反,但是,铝价涨跌后都会向均衡价格收敛,从长期来看,铝价涨跌因素对产品毛利润的不同作用会相互抵消,铝板带长期内的毛利润均值体现的是产品的加工利润。在募投项目效益预测中,产品销售价格与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时间选择窗口一致,因此产品与原材料之间的价格关系是匹配的。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系从技术经济的角度,测算了募投项目从稳产年起,长期保持不变的盈利水平,体现了铝板带产品的加工利润,从长期看是考虑了铝价波动综合影响后的利润均值。
3、公司的发展战略、募投产品的产业政策与市场需求未发生重大变化 尽管公司在 2023年上半年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大幅下滑,但是,较 2022年下半年的净利润已有明显改善,业绩实现了环比增长,公司“再生铸造铝合金+再生变形铝合金”的双轮驱动发展战略没有变化,为了发展变形铝合金业务板块而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没有变化。同时,尽管受宏观经济影响,再生铝行业或铝板带行业目前仍处于弱复苏的状态,但是,再生铝行业或铝板带行业的产业政策、市场需求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综上所述,2023年上半年公司业绩的重大变化,不会改变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影响。
(五)业绩变动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因此,发行人2023年1-6月业绩下滑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性障碍,发行人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及信息披露要求。
综上,发行人业绩下滑原因合理,业绩变化情况在通过审核前已合理预计,并已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中进行充分风险提示,发行人 2023年 1-6月业绩下滑不会对当年及以后年度经营、未来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实质性障碍,发行人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及信息披露要求。
三、公司持续获取的与正常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地方政府补助
根据公司与有关地方政府签订的投资协议,公司在湖北省老河口市与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的子公司,自经营或投产起十年内,地方政府将子公司缴纳的经营性税收的地方留存部分,按照约定的比例对其扶持奖励。该等政府补助的来源为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经营性税收的地方留存部分,是基于子公司对地方政府财政贡献的扶持奖励政策,自经营或投产起十年有效,由此形成的政府补助具有持续性。
地方政府旨在通过上述投资协议,鼓励公司多创收、多缴税,同时反哺公司,实现双赢。2021年,公司设立在上述两地的子公司相继开始生产经营,在废铝材料采购上主要选择了向个体供应商直接采购的模式,从 2022年 3月 1日起,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废铝材料的价格高于市场上带票采购的不含税价格但低于含税价格。因此,公司向其采购废铝料的材料成本会高于带票采购的情况,由此影响了产品毛利率,而且缴纳的增值税也会高于带票采购的情况。但是,根据上述投资协议,多缴的增值税,会通过政府补助的方式弥补公司在原材料成本增加上的利润损失。
2021年、2022年和 2023年 1-6月,公司获取的上述地方政府补助分别为8,423.06万元、9,502.10万元和6,174.82万元。从 2021年起,随着湖北顺博投产后产品销售收入的增长,公司获得该等政府补助相应增加,在各期利润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 19.17%、38.78%和68.07%。未来随着安徽顺博前次募投项目以及本次募投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获取的该等地方政府补助还将随着安徽顺博及其子公司的产品销售收入的增长而进一步增加。
公司与上述地方政府签署的是长期协议,该等政府补助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性强,具有一定的可持续性。
在产品毛利润与地方政府补助的综合收益上,向个体供应商采购与带票采购的差异较小,因此,公司在上述两地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并不依赖地方政府的补助政策。如果没有该等政府补助政策,公司可以选择带票采购模式,向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采购废铝材料,从而降低材料成本,提高产品毛利润。
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2
一、风险因素........................................................................................................ 2
二、最近一年及一期业绩下滑的情况说明........................................................ 6 三、公司持续获取的与正常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地方政府补助.................. 12 目 录.......................................................................................................................... 14
第一章 释义................................................................................................................ 17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 ............................................................................................... 20
一、公司基本概况.............................................................................................. 20
二、公司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20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21 四、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行业竞争情况.......................................................... 23 五、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49 六、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84 七、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情况.............................................................. 86 八、最近一期末财务性投资情况...................................................................... 91
九、最近一期存在业绩下滑的情况.................................................................. 97
第三章 本次发行概况 ............................................................................................. 102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102
二、本次发行对象及与公司的关系................................................................ 102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103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104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105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05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05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105 第四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106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06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备案及环评批复情况及建设用地情况........................ 107 三、铝合金扁锭及铝板带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和市场前景............ 108 四、本次发行满足《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118 五、铝合金扁锭项目的具体情况.................................................................... 121
六、铝板带项目的具体情况............................................................................ 127
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情况............................................................................ 133
八、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经营结果的影响.................... 136 九、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联系和区别............ 136 十、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138
第五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45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145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145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发行对象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145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145 第六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46
一、募投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146
二、募投项目无法达到预计效益的风险........................................................ 146 三、受下游行业景气度波动影响的风险........................................................ 146 四、铝价波动的风险........................................................................................ 147
五、市场竞争的风险........................................................................................ 148
六、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或原材料生产消耗控制不当的风险.................... 148 七、应收账款规模较大的风险........................................................................ 148
八、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149 九、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风险.................................................................... 149
十、募投项目资金缺口较大的风险................................................................ 149 十一、募投项目土地无法取得或延迟取得的风险........................................ 150 十二、募投项目建成后折旧摊销的费用大幅增长的风险............................ 150 十三、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150
十四、业绩波动的风险.................................................................................... 151
十五、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 151 第七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52
一、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152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声明............................................................ 154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155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157
五、审计机构声明............................................................................................ 158
六、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 159
第一章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性释义 | ||
顺博合金、发行人、公司 | 指 |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发行 | 指 |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 票 |
广东顺博 | 指 | 广东顺博铝合金有限公司,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19 年 6月,清远市顺博铝合金有限公司更名为广东顺博铝 合金有限公司 |
江苏顺博 | 指 | 顺博合金江苏有限公司,曾用名重庆顺博合金江苏有限 公司,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
湖北顺博 | 指 | 顺博铝合金湖北有限公司,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重庆博鼎 | 指 | 重庆博鼎铝业有限公司,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
两江顺博 | 指 | 重庆顺博两江金属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系公司之全资 子公司 |
安徽顺博 | 指 | 顺博合金安徽有限公司,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奥博铝材 | 指 | 重庆奥博铝材制造有限公司,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发 行人于 2021年 12月完成收购。 |
博帆运输 | 指 | 重庆博帆运输有限公司,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顺博回收 | 指 | 重庆顺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缙嘉商贸 | 指 | 重庆缙嘉嘉商贸有限公司,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顺博环保 | 指 | 重庆顺博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
湖北建材 | 指 | 顺博建筑材料湖北有限公司,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
朗通运输 | 指 | 湖北朗通运输有限公司,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
安徽环保 | 指 | 安徽顺博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
顺博智能 | 指 | 顺博(重庆)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之全资孙 公司 |
安徽回收 | 指 | 安徽顺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
老河口回收 | 指 | 老河口市顺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系公司之全资孙 公司 |
璧山分公司 | 指 |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璧山分公司 |
老河口分公司 | 指 | 顺博铝合金湖北有限公司老河口分公司 |
安徽交通 | 指 | 安徽顺博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
望博回收 | 指 | 安徽望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
望博新材料 | 指 | 安徽望博新材料有限公司 |
顺博粮油 | 指 | 重庆顺博粮油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 |
顺博装配 | 指 | 重庆顺博装配式墙板有限公司 |
渝博铝材 | 指 | 安徽渝博铝材有限公司 |
怡球资源 | 指 |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1388,为公司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
永茂泰 | 指 |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5208, 为公司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
立中集团 | 指 |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428, 为公司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
九龙投资 | 指 | 重庆九龙投资有限公司 |
重庆照跃 | 指 | 重庆照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重庆缙云山中小企 业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豪艺金属 | 指 | 浙江豪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 证券 | 指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所 | 指 |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
申报会计师、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机构 | 指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修订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修订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公司章程》 | 指 |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国家发改委 | 指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态环境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由原环境保护部更名而来 |
住建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本募集说明书 | 指 |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说明书 |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 指 | 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6月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20年 12月 31日、2021年 12月 31日、2022年 12 月 31日和2023年6月30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二、专业术语 | ||
原铝(A00铝锭或铝水) | 指 | 以自然界的铝土矿为原料,通过化学方法提取为氧化 铝,然后通过电解得到液态或固态的铝 |
废铝 | 指 | 废铝有“新废铝”与“旧废铝”之分,“新废铝”是指铝制品 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工艺废料和报废件。“旧废铝”是指 铝制品经过消费后,从社会上回收的废铝与废铝件。一 般而言,“废铝”不包括被原生产企业内部消化的新废 铝,而是指旧废铝以及对外出售的新废铝 |
再生铝 | 指 | 再生铝是指主要由废铝生产的金属铝和铝合金,再生铝 主要以铝合金的形式出现 |
铝合金 | 指 | 铝合金是指由铝和其他金属元素(例如硅、铜、锰、镁 等)熔合而成的合金,铝合金是应用最多的合金 |
ADC12、A380、AC4B | 指 | 铝合金的不同牌号 |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概况
公司名称: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ongqing Shunbo Aluminum Co.,LTD.
成立日期:2003年 3月 2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43,9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真见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证券代码:002996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0年 8月 28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合川区草街拓展园区
办公地址:重庆市合川区草街拓展园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普通货运、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加工、销售铝合金锭,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批发、零售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建材,工业硅;废旧金属回收(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营业务为再生铝合金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利用各种废铝材料,通过预处理、分选、熔炼、合金化、精炼、浇铸等环节及相关生产工艺,为客户提供各类标准牌号或特殊定制牌号的铝合金,用于各类压铸铝合金产品和铸造铝合金产品的生产,从而实现铝资源的循环利用。
二、公司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313,268,201 | 71.36% |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125,732,860 | 28.64% |
合计 | 439,001,061 | 100.00% |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限售数 量(股) |
1 | 王增潮 | 境内自然人 | 110,583,001 | 25.19% | 110,583,001 |
2 | 王真见 | 境内自然人 | 105,768,000 | 24.09% | 105,768,000 |
3 | 王 启 | 境内自然人 | 27,669,001 | 6.30% | 27,669,001 |
4 | 杜福昌 | 境内自然人 | 27,668,999 | 6.30% | 27,668,999 |
5 | 陈 飞 | 境内自然人 | 10,932,925 | 2.49% | - |
6 | 夏跃云 | 境内自然人 | 9,522,600 | 2.17% | 9,522,600 |
7 | 包中生 | 境内自然人 | 9,000,000 | 2.05% | 9,000,000 |
8 | 中国工商银行- 前海开源新经济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 品等 | 7,001,700 | 1.59% | - |
9 | 朱昌补 | 境内自然人 | 6,822,000 | 1.55% | 6,822,000 |
10 | 朱胜德 | 境内自然人 | 6,693,525 | 1.52% | 6,693,525 |
合 计 | 321,661,751.00 | 73.25% | 303,727,126 |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股权控制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王增潮、王真见、王启和杜福昌,其中王增潮持有公司 25.19%的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真见持有公司 24.09%的股权,担任公司董事长;王启持有公司 6.30%的股权,担任公司董事及广东顺博执行董事;杜福昌持有公司 6.30%的股权,任职于公司物资部,四人合计持有公司 61.88%的股权。以上四人中,王增潮、王真见及王启三人为兄弟关系,杜福昌系王增潮、王真见和王启的姐夫。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王真见,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具有 30余年废旧金属回收及再生铝行业的从业经验。曾任职于浙江省永康市西炉金属配件厂、重庆市九龙坡区西炉金属加工厂厂长、重庆九龙金属回收有色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顺中物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浙中铝合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涛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四川瀚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重庆照跃董事。2008年 12月至 2013年 5月任顺博有限副董事长;2013年 5月至今任顺博合金董事长;2010年 1月至今任重庆博鼎董事长;2016年 3月至今任江苏顺博执行董事;2018年 11月至今任湖北顺博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 11月至今担任湖北顺博老河口分公司负责人;2021年 6月至今担任安徽顺博执行董事。现任顺博合金董事长、重庆博鼎董事长、江苏顺博执行董事、湖北顺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安徽顺博执行董事、湖北顺博老河口分公司负责人、重庆顺博铝合金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王增潮,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具有 30余年废旧金属回收及再生铝行业的从业经验。曾任职于浙江省永康市西炉金属配件厂、重庆浙中铝合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璧康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香港顺博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3年创立顺博有限;2005年 2月至 2007年 5月任职于顺博有限采购部;2007年 5月至 2008年 12月任顺博有限执行董事;2008年12月至 2013年 5月任顺博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2013年 5月至今任顺博合金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年 11月至今任两江顺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 2月至今任重庆顺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 12月至今担任奥博铝材执行董事、经理;2022年 3月至今担任缙嘉商贸执行董事、经理;2022年 11月起担任重庆顺博粮油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现任顺博合金副董事长兼总裁、两江顺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重庆顺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奥博铝材执行董事兼经理、缙嘉商贸执行董事、经理、重庆顺博粮油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王启,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具有 30余年废旧金属回收及再生铝行业的从业经验。曾先后任职于浙江省永康市西炉金属配件厂供销部、江苏省宜兴市梅园铸业有限公司供销部、重庆浙中铝合金有限公司采购部等企业。2003年 3月至 2007年 5月任顺博有限执行董事、经理;2007年 5月至2010年 6月任职于顺博有限采购部;2010年 6月至今任广东顺博执行董事。2023年 7月 3日,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选举王启为非独立董事。
杜福昌,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具有 20余年废旧金属回收及再生铝行业的从业经验。曾任职于江苏省宜兴市梅园铸业有限公司供销部。2003年至 2004年任职于顺博有限物资部,2004年至 2012年任职于重庆璧康金属回收有限公司;2012年 8月至今任职于顺博合金物资部。
(三)公司是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再生铝合金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与再生铝合金的生产与销售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大比例质押所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
四、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行业监管体系及产业政策
1、发行人所处行业分类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之“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公司同时属于“九、有色金属”之“3、高效、节能、低污染、规模化再生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之“(1)废杂有色金属回收利用”及“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之“26、再生资源、建筑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工程和产业化”,均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鼓励类产业。
2、再生铝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再生铝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工业与信息化部,同时也接受商务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信部负责研究拟订行业规划、行业法规和产业政策,组织制定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商务部主要负责制定废铝料和再生铝进出口相关的政策。行业内企业进口废铝料需要获得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制定相关的环境保护法规。
在行业自律组织方面,有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和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再生金属分会是国内专业从事再生金属产业发展规划、协调、服务的行业组织,主要职能和服务包括从事国内外再生金属产业的政策、技术和市场信息的调研、统计、分析和研究,为再生金属企事业单位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制订再生金属产业的行业标准,为国家制订产业规划和政策法规提供参考和建议等。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由国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研究机构等组成。
公司是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的理事单位、重庆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的副会长单位。
3、主要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再生铝行业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如下表所示: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名称 | 备注 | 颁布时间 |
《环境保护法》 | 国家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等而 制定的法律(2014年 4月修订) | 1989年 12月 |
《节约能源法》 | 国家为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 率和经济效益等制定的法律(2018年 4月修 订) | 1997年 11月 |
《清洁生产促进法》 | 国家为促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制 定的法律(2012年 2月修订) | 2002年 6月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法》 | 国家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促进经济社会 可持续发展等制定的法律(2020年 4月修订) | 2004年 12月 |
《循环经济促进法》 | 国家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等制定的法律(2018年 11月修订) | 2008年 8月 |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 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47-2015)》 | 2015年 4月原环保部批准发布,规定了再生有 色金属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水污染物和大气 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新建企业 自 2015年 7月 1日起,现有企业自 2017年 1 月 1日起执行 | 2015年 4月 |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 术规范(有色工业-再生金 属)》 | 对产排污节点、对应排污口和许可排放限值都 提出了严格要求,间接地对再生铝企业的生产 工艺、预处理、熔炼设备和环保设施也提出严 | 2018年 8月 |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名称 | 备注 | 颁布时间 |
格要求。 | ||
国家标准《再生铸造铝合金 原料》(GB/T 38472-2019) | 规定了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的分类、要求等内 容。 | 2019年 12月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 | 铝行业中电解铝及再生铝行业的铝灰渣本次 被新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 2020年 11月 |
《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 | 再生铝行业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 品名录。 | 2021年 10月 |
《再生变形铝合金原料》 (GB/T40382-2021) | 规定了再生变形铝合金原料的分类、要求等内 容。 | 2022年 3月 |
《再生纯铝原料》 (GB/T40386-2021) | 规定了再生纯铝原料的分类、要求等内容。 | 2022年 3月 |
再生铝行业属于再生资源和循环经济的范畴,行业的良性发展具有重大的经济、社会和环境价值,是国家大力发展的行业之一。近几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鼓励和支持循环经济、再生金属行业发展的诸多政策性文件。近年内再生铝行业涉及的主要政策文件如下表所示:
主要政策 | 发布时间 | 颁布机构 | 与本行业相关政策内容 |
《铝行业规范条 件》 | 2020年 2月 | 工信部 | 相比 2013年版,取消了新建再生铝项目与 现有再生铝企业的生产规模的要求 |
《关于加快建立 健全绿色低碳循 环发展经济体系 的指导意见》 | 2021年 2月 | 国务院 | 打造龙头企业,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加 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金 属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升资源产出率 和回收利用率 |
《“十四五”规 划纲要》 | 2021年 3月 | 全国人大 | 全面推进循环经济理念,构建多层次资源 高效循环利用体系 |
《“十四五”循 环经济发展规划》 | 2021年 7月 | 发改委 | 2025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 2020年提高 约 20%,单位 GDP能源消耗、用水量比 2020年分别降低 13.5%、16%左右,再生 有色金属产量达到 2000万吨,其中再生铝 达到 1,150万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 达到 5万亿元 |
《重庆市制造业 高质量发展“十 四五 ”规划 (2021-2025年)》 | 2021年 7月 | 重庆市人民 政府 | 以先进有色合金发展需求为牵引,积极引 育再生铝、再生铜等再生金属领域企业, 增加高品质原料供给。 |
《重庆市推动制 造业高质量发展 重点专项实施方 案》 | 2021年 8月 | 重庆市人民 政府办公厅 | 以废钢、废铝、铸造废砂的综合利用为重 点,推动短流程炼钢、再生铝、废砂循环 利用等产业发展,培育一批再生资源行业 骨干企业。按照“一区两群”功能定位, 以再生铝、再生铸造砂等基础好、潜力大 的产业为主导,打造一批资源综合利用基 地,提升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度。 |
《“十四五”工 业绿色发展规划》 | 2021年 11月 | 工信部 | 要求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明确了 碳排放强度和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能源 |
主要政策 | 发布时间 | 颁布机构 | 与本行业相关政策内容 |
效率和资源利用水平提升、完善绿色制造 体系等发展目标 | |||
《2030年前碳达 峰行动方案》 | 2021年 11月 | 国务院 | 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加快再生有色 金属产业发展,完善废弃有色金属资源回 收、分选和加工网络,提高再生有色金属 产量。 |
《“十四五”原 材料工业发展规 划》 | 2021年 12月 | 工信部 科技部 自然资源部 | 明确提出支持优势企业建立大型再生铝回 收基地和产业集聚区,推进再生金属回收、 拆解、加工、分类、配送一体化发展 |
《关于加快推进 城镇环境基础设 施建设的指导意 见》 | 2022年 1月 | 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 设部 国家卫健委 | 健全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 废钢铁、废有色金属、报废机动车、退役 光伏组件和风电机组叶片、废旧家电、废 旧电池、废旧轮胎、废旧木制品、废旧纺 织品、废塑料、废纸、废玻璃等废弃物分 类利用和集中处置。 |
《关于完善资源 综合利用增值税 政策的公告(2021 年第 40号)》 | 2022年 9月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 | 进一步明确了废铝综合利用的增值税的税 收优惠政策,为再生铝生产企业获取政府 补助的支持提供了政策保障。 |
首先,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利用废铝材料生产和销售各种牌号的铝合金。废铝材料包括旧铝门窗、报废汽车、机械、电器、结构件中的铝件、废旧铝易拉罐与各种铝容器、报废电网的铝导体与铝金属件、破旧铝厨具等,也包括铝制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料与废件,公司通过分选、熔化、合金化、精炼、浇铸等工序,将废铝材料加工成各种牌号的铝合金,实现铝资源的循环利用。公司主营业务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规定的“鼓励类”产业中“九、有色金属”之“3、高效、节能、低污染、规模化再生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之“(1)废杂有色金属回收利用”及“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之“26、再生资源、建筑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工程和产业化”。列入鼓励类产业有助于再生铝企业生产项目在立项审批、融资和用地等方面获得国家政策支持。
其次,2013年 7月,工信部公告了《铝行业规范条件》,对铝土矿开采、氧化铝、电解铝和再生铝项目在企业布局、规模和外部条件、质量、工艺和装备、能源消耗、资源消耗及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等方面提出要求(2020年 2月 28日,工信部签发了新版《铝行业规范条件》,取消了新建再生铝项目与现有再生铝企业的生产规模的要求)。《铝行业规范条件》的实施有助于清理再生铝行业内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去除行业落后产能,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改善市场环境。顺博合金和广东顺博的主营业务属于再生铝行业,均为工信部公告的符合《铝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2023年,湖北顺博也将向主管部门提出符合《铝行业规范条件》的申请。
再次,生态环境部等部门于 2020年 11月 25日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并于 2021年 1月 1日正式实施。铝行业中电解铝及再生铝行业的铝渣本次被新列入该名录。根据工艺不同,铝行业生产及加工企业在生产等过程中,均会不同程度地产生铝渣,都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的范围,铝渣本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提高对再生铝行业的环保要求。
根据《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再生铝行业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再生铝行业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在项目立项、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能源技术评价、银行信贷等方面将获得政策支持。
最后,根据《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 4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明确了废铝综合利用的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为再生铝生产企业获取政府补助的支持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行业发展概括
1、原铝和再生铝
铝是地球上含量最丰富的元素之一,具有轻便性、高导电性、高导热性、可塑性(易拉伸、易延展)、耐腐蚀性等优良特性,是世界上产量和用量仅次于钢铁的金属。工业应用中一般在原铝中加入硅、铜等其他金属元素,制成铝合金以增加其物理性能。铝合金广泛应用于建筑、交通运输工具、包装容器、航天航空、机械电器、电子通讯等行业。
铝的生产从原料来源不同,可以分为原铝和再生铝两大类。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