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打患者”事件发酵,爱尔眼科子公司CEO被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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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深夜,爱尔眼科(300015.SZ)对此前经曝光后发酵的“医生手术台拳打患者头部”视频进行回应,同时宣布已于当日下午免去贵港爱尔CEO职务,暂停院长(即手术医生)职务,两人均接受进一步调查。

对四年前医疗事故追责

爱尔眼科回应内容显示,此事发生于2019年12月12日,患者时年82岁,只会壮族语言,普通话难以交流。手术过程中,由于局部麻醉,患者有手术不耐受。手术进行中,频繁转动头部和眼球,极可能发生手术意外。患者听不懂普通话,多次提醒无效,医生为避免发生危险,情急之中粗暴对待患者。医院次日收到患者反映术中手术医生动作粗鲁,要求做出相关解释。医院随即进行调查并向患者和家属详细解释并道歉,得到了患者家属谅解。此次视频曝光后,手术医生再次通过媒体真诚向患者道歉。

调查组认为,医者仁心,无论什么理由,医生都绝不可以粗暴对待患者。患者语言不通,理应在术前做好预案,术中应做好恰当安排。涉事医生粗暴对待患者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事后医院没有按照集团规定及时上报,严重违反集团医疗安全管理规定。与此同时,调查组初步认定,贵港爱尔眼科医院还存有其他严重违反集团规定的问题,应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以上事实,集团已于今日下午免去贵港爱尔CEO职务,暂停院长(即手术医生)职务,两人均接受进一步调查。下一步,集团将敦促贵港爱尔深入整改,并将根据后续调查结果做进一步严肃处理。

当日早些时候,贵港市卫健委发布的一则通报透露了更多信息。据通报,经向患者家属了解,术后患者覃某某额头有淤青症状,到其他医院检查,结果无异常。医师冯某某已向患者覃某某当面道歉并取得谅解。因双方已达成和解,故医院未将此事件上报。目前,贵港市卫健委已责令贵港爱尔眼科医院暂停冯某某的业务院长职务,继续接受调查。

值得一提的是,遭到热议的“医生手术台拳打患者头部”视频最初由武汉市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艾芬在其实名认证的微博发布。艾芬在近几条微博中还提到,“爱尔声明中的达成谅解就是‘事后赔偿患者500元’”,“冯院长绝不是仅打人一次!而是经常打人!并且只打穷病人!爆料人手里还有很多他打其他病人的视频监控!”,“我将以上图片发微博后爆料人感受到了极大的威胁”等内容。

此前,艾芬曾在武汉爱尔眼科总院就诊并实施手术,后因右眼视网膜脱落近乎失明与就诊医院的副院长王勇发生纠纷,据其微博自述,其“出于义愤在微博平台个人账号发表了亲身经历和相关言论”。此后,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艾芬侵害了王勇的个人名誉,判决艾芬向王勇赔礼道歉。今年6月,艾芬发布微博表示自己依据判决向王勇道歉,但同时保留申诉的权利。

管理模式潜藏风险?

“拳打患者”事件发酵,爱尔眼科子公司CEO被免

从爱尔眼科的声明看,“事后医院没有按照集团规定及时上报”,看起来集团层面对贵港爱尔这一下属医院的医疗事故情况并不知情。

事实上,这也折射出爱尔眼科在下属医院管理上存在的隐患。

据了解,爱尔眼科采取“合伙人计划”来进行医院的体外孵化,即内部符合一定资格的核心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可申请作为合伙人股东,在公司专门设立的并购基金的协助下设立新医院,待成熟后新医院控制权再由上市公司购回。

如爱尔眼科在年报中介绍的:“公司通过参与投资产业并购基金,许可其投资、设立的医院使用公司指定商标及‘爱尔’字号,更好地满足各地眼科患者的需求。授权使用品牌医院为独立法人,不属于上市公司子公司,不由上市公司控制或管理,独立承担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或法律责任。”

这种模式潜藏的风险也不言而喻,爱尔眼科指出,在这种模式下,公司存在品牌风险和诉讼仲裁风险。授权使用品牌医院可能因执行不到位、操作失误、理解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达到公司提出的运营标准,严重时可能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等风险事件,影响公司整体品牌形象。

然而,此次被曝光的贵港爱尔在事件发生的2019年12月时已是爱尔眼科的控股子公司。贵港爱尔即贵港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据企查查数据,爱尔眼科作为贵港爱尔的新进股东在2019年1月完成工商登记。爱尔眼科年报也显示,公司在2019年新收购了贵港爱尔等股权资产,贵港爱尔成为爱尔眼科的控股子公司。

围绕爱尔眼科集团层面具体采取哪些措施监督下属分院对医疗事故的上报及上报标准等问题,银柿财经向公司方面发送邮件询问,截至发稿尚未得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