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家券商,紧急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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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裁判文书网陆续披露多份证券类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的判决书,让市面上常见的一些证券电信诈骗手法浮出水面。

比如,来自湖北的一个案例显示,一诈骗团伙冒充证券公司客服,通过私聊、在直播间点赞等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将投资者诱骗至非法平台,骗取金额超百万元。根据案犯交代的细节,业务员会先与客户交朋友,不断加深感情,再引导客户在平台投入资金,甚至他们拉的股票群里半数都是托。

无独有偶,来自广东的另一个案例亦是团伙作案,通过吹捧话术、虚假跟投盈利截图、虚假直播炒股竞赛等方式,营造跟随“炒股大师”炒股指能迅速盈利的假象,骗取被害人信任。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已有20余家券商发布了警惕假冒公司名义从事非法证券活动的风险提示。

冒充券商客服团伙作案,骗取超百万元

2月1日,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既生动又详细地揭示了诈骗团伙是如何冒充证券公司客服,利用微信群、直播间等平台实施诈骗行为。

据悉,判决书显示,2020年4月左右,何某以黄石安兴科技有限公司名义,在黄石市组织团伙成员开展诈骗活动。而该则判决书的被告金某出生于1995年,金某在该公司担任业务员期间,冒充证券公司客服同数名被害人联系,添加被害人微信好友,与公司其他成员之间相互配合,通过私聊被害人、在直播间点赞等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诱骗被害人在何某等人提供的“孺淼通”平台开户并充值。经调查,金某与其他多名成员一同参与骗取多位受害人合计113.92万元。

同时,金某还为办公室其他成员开展入职业务培训,提供“话术资料”,教授其他业务员如何冒充证券公司客服与股民打电话、加微信。该团伙27人共计拨打诈骗电话4万余个,并导致被害人郭某被骗14.13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其他团伙成员分工协作,互相配合,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参与团队诈骗被害人113.9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参与拨打诈骗电话4万余个,并导致被害人郭某被骗14.13万元。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他人合伙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骗取他人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判决金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2万元。同时,法院责令被告人金某与同案犯段某等十余人对同案犯何某应退赔金额中的95.57万元承担共同退赔义务。

微信群学习炒股心得,半数成员是托

在本案中,犯罪团伙是如何协同作案,骗取股民信任的呢?

根据案犯的证词,这家公司一共有50多人,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业务员冒充证券公司的客服人员给股民客户打电话,先通过加好友聊天的形式建立感情基础,然后将客户拉入微信群,一部分员工伪装成“讲师”号在微信群发布直播信息,一部分员工伪装成“股民”在微信群里发布追捧“讲师”和炒股心得的信息,并向愿意听课的客户发放直播网站的登陆账号,在直播网站讲授股票知识、推荐股票。获取客户信任后,“讲师”在微信群里向客户推荐“孺淼通”虚假股指交易平台,在讲课内容中穿插进行,最终诱骗客户在公司的虚假平台上进行注册、充值和交易,乃至亏损。

据悉,这家公司会指导业务员冒充股民、客户等身份,用特定的话术跟客户聊天,一般是由业务员将经理的话术复制粘贴发到一个内部群里。微信群内聊的都是对话模板,制造股民在该群内讨论股票买卖的虚假内容,伪装成股票讨论的活跃群。业务员先与客户交朋友,再通过关心客户生活、情感和股票情况加深感情,之后再引导客户在平台投入资金。普通员工在每月工资1500元的基础上,再根据该小组的业绩进行奖励,奖励金额由小组成员再分配。

根据另一位案犯江某的证词,他所在的小组建了40个群,拉了六七百人进群,每个群大概有30人到50人不等,其中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冒充股民在群里当托的人就接近一半。2020年6月底,群里当托的讲师鼓动观看直播的股民跟着讲师一起进入股指交易平台进行投资交易,群里和直播间里业务员冒充的托就配合发一些股指交易获利截图,群里的股民看到很多人股指交易赚钱了,就会通过群里发送的链接进入公司指定的平台注册账号进行股指交易,客户进行股指交易亏损的钱和交易手续费就是公司的获利。如果客户想将账号里的钱提现,业务员会冒充其他股民根据经理提供的话术给客户洗脑,让客户继续进行交易投资。他所在的小组拉进该“股指交易平台”开户的有12人,充值了的有6人。

跟随“炒股大师”多人被骗

此外,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亦指向证券类电信网络诈骗的团伙作案。

文书显示,2016年起,被告人宋沅霞、同案人修春雷等人共谋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并于2017年成立广州瑞鑫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鑫隆公司),购买电脑及手机等作案设备,招募数十人,形成成员较为固定、分工明确、相互协作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其中一位同案人黄某负责培训股票知识、修订话术、解答咨询。另一部分同案人则分别组建名为“职业竞聘总决赛A区”“职业竞聘总决赛B区”“叶某1炒股微信群”“谦盈会X区”等微信炒股群扮演“炒股大师”和“股民”等角色,通过吹捧话术、虚假跟投盈利截图、虚假直播炒股竞赛等方式,营造跟随“炒股大师”炒股指能迅速盈利的假象,骗取被害人信任。

该团伙引导被害人到合作的“格兰特”(英文名为Gallant)、“高某国际”(英文名为GPP-IMFCH)投资平台上入金,并不断引诱被害人跟投直至亏损。据悉,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期间,8名已报案的被害人共计被骗85.28万元。

从文书中呈现的细节来看,不少人上当受骗依然与微信群中轻信“炒股大师”并被引导至非法平台交易相关。据一位作案成员供述,“公司有人专门负责拉客户进股票微信群,我在群里冒充炒股专家‘叶华峰’并按话术剧本发言,其他员工就将我捧成股神一样,客户就会添加我为好友,我再推荐客户去直播间看叶华峰的炒股竞赛,让他们觉得我炒股很厉害,继而引导他们到高某国际软件开户并入金。”

20余家券商提示警惕假员工、假APP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2024年以来,已有20余家券商发布了警惕假冒公司名义从事非法证券活动的风险提示。

比如,国新证券在1月份公告称,近期国新证券客服热线95390收到投资者反映,不法分子假冒国新证券名义诱骗客户加入QQ群,实施诈骗活动。主要诈骗手段为:不法分子谎称可以通过“GXZQ”(假冒软件)利用资金账户的子账户进行大宗交易,并自称是国新证券员工把投资者拉到名为“十全十美”的QQ群。不法分子在实施诈骗过程中,还使用了国新证券员工真实姓名、职业编号、学历等信息(疑似从中国证券业协会从业人员信息公示信息中获取),具有较强的欺骗性,投资者一旦下载“GXZQ”等假冒软件并转账汇款,必将遭受损失。

业内人士指出,投资者在接受有关机构或个人提供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之前,应关注如下事项:一是应查看该机构或个人是否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或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发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执业资格证书,必要时可向证券监管部门核实,谨防上当受骗;二是应当自觉抵制不当利益的诱惑,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轻信“高息”向第三方转款;三是如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第一时间报案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20多家券商,紧急提示!

责编:罗晓霞

校对: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