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25万打16针做医美11针过期,法院认定欺诈行为,网友:没毁容就是万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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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起始于2022年3月,王女士在医美机构A门诊部的推荐下,签订了《形象设计协议书》和《医疗美容服务协议书》,约定接受包括玻尿酸注射在内的美容项目,总价25.78万元。王女士支付了部分款项,并为余款出具了欠条。在接受服务后,王女士发现容貌未有改变,进一步查询发现所使用的玻尿酸产品中11支已过期。

  王女士随后向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发现,A门诊部的医师在操作时未完成执业备案,且机构未提前披露医师资质,遂认定A门诊部存在欺诈行为。因此,法院判决撤销相关协议书和欠条,责令A门诊部退还王女士13万元并支付赔偿金39万元。同时,B公司作为A门诊部的独资法人股东,因未能证明财产独立性,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此案件的判决结果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维权的法律支持,也对医美行业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法院的判决强调了医美机构在提供服务时应遵守的诚信原则,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接受医美服务时,应提高警惕,注意查看产品的有效期和医师的资质,以维护自身利益。